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综合考试青岛考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和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山东考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医考办字[2021]3号)的文件要求,在组织实施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综合考试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青岛考点工作实际,现将考试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考试实施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8月20日-22日
考场地址:山东千人教育考试中心崂山校区(青岛市崂山区国信体育场西北4门篮球馆3号门,同安路与劲松七路路口)、山东千人教育城阳考试中心(青岛市城阳区秋阳路121号)。
考生个人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山东省考区拟定于8月16日统一发布,请及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2.进入考场基本要求:考生在考前25分钟(第一单元: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室,并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参加计算机化考试的考生,除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室。开考前15分钟,考生可按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登录考试系统(证件输入应注意括号和大小写),核对并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进入考试规则和考生承诺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确认后,等待考试开始。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的考生须知内容,严格执行。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考前,考生须完成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完成填写《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简称《承诺书》)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3,简称《采集表》)。凡违反我省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届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承诺书》和《采集表》请一并出示。
2.考前14天起,请考生不离青。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来(返)青,以免耽误考试。如考生和同住人员有发热、乏力、咳嗽等异常症状,或者有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或体温≥37.3℃的,请及时做好相关就医和防护工作。
3.考生入场时须接受体温测量方可进入考场:(1)体温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2)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4.从中、高风险地区抵青(或有旅行史)的考生,一律要完成14天健康管理监测,身体健康且核酸检测结果合格的,考试当天需持检测报告方可进入考场。(中、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疫情风险查询”查询实时信息)。境外抵青考生,应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在配合健康申报、完成14天集中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合格之后,方可申请参加考试。如有调整以本省本市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5.考试当日,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先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再按考场规则要求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所有考生在入场时还需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承诺书》和《采集表》。考场如有其他进入要求,请考生积极配合。持相关检测报告进入考场的考生,应在进入考场时将报告交予考场考务人员。
6.进入考场时,须摘下口罩接受身份验证。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根据考场的安排尽快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聚集。
7.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在整个考试期间考生需始终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自备)。
8.对于在考场入口体温筛查发现的发热考生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发热考生,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山东考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鲁医考办字[2021]3号)进行处置,请考生予以配合。
9.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